文昌市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公示公告(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经我局依照《海南省开设零售药店暂行规定》组织检查验收,海南修正堂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文昌市新风路修正堂大药房符合《海南省开设零售药店验收标准》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98—63239633 传真:0898—63239033
通迅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新路10号
邮政编码:571300
特此公告
海南省文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