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广安大药堂经营有限公司文昌第二药品超市(零售连锁)通过验收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开设零售药店暂行规定》,依照《海南省开设零售药店验收标准》,经我局组织现场检查,符合条件,海南广安大药堂经营有限公司文昌第二药品超市(零售连锁)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08年4月18日——2008年4月25日
监督电话:0898-63239633
通讯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新路10号
邮 编:571300
海南省文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