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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通过评估验收 
5月15~16日,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厅、商务厅、教育厅、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评估验收组,对文昌市创建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海南省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韩英伟参加汇报会并检查了部份食品安全示范点。 评估验收小组听取了文昌市政府副市长吕诗强《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的工作汇报》,检查(抽查)了文昌市各镇、办事处的种植养殖基地、生猪屠宰、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店等,查阅了创建工作资料。评估验收小组对照评估验收细则,从14个方面66项要点逐一进行了查证、检查和综合评估,认可文昌市符合创建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间,符合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标准,验收合格。 评估验收组认为,文昌市 2007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60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认真,措施有力,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特别是在饮食卫生监管方面上了档次,全面实现了量化分级管理,农村集体聚餐有了制度。 评估验收小组要求文昌市从改进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加投入,提高标准,加大力度,抓好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按照食品安全示范市三年建设的规划,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把监管重点转向农村、小作坊、小餐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使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真正发挥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的示范作用。 在反馈汇报会上,吕诗强副市长听取了评估验收小组的意见后强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领会检查组的反馈意见,不断整改并提出三点意见:1、把检查组的验收做为我们工作的新起点,食品安全工作是永无止境的;2、希望把反馈意见对照各自工作,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做得更规范;3、要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做为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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