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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药品配送网络建设的思考 构建农村药品配送网络是对农村药品质量进行监管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完善的农村药品配送网络,不仅大大方便群众的用药和用药安全有效,还大大地节省了行政监督管理资源。在开展农村药品配送网络建设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政府牵头组织的原则,农村药品配送网络是一项社会工程,单靠药监部门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政府推动,药监引导,部门配合,企业参与才能保证药品供应网络的正常运行。药监部门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以后,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政府的“抓手”和参谋作用进一步加强,药监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树立自已的监管权威。 二是要把握好集中配送不能违背市场经济的原则。药品经营市场是一个开放的竞争市场,农村药品配送网络建设要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开展。单纯的不讲竞争只求集中的配送方式容易造成计划经济时代的垄断经营,不利于市场的正常竞争,甚至会造成药品价格的虚高而增加群众的负担。所以在药品配送网络建设中要特别注意加强物价的管理,药监部门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对药品配送公司内部价格的监督检查。 三是要把握好因地制宜的原则。药品配送网络的建设说到底是在当前药品市场经济不够规范,政府监管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而进行的权宜之计,一方面药品质量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与监管空缺的矛盾决定了必须采取集中供应的方式,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要求我们在药品集中供应的过程中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所以,药品集中供应要根据当地的监管力量的强弱决定集中供应的范围。地理位置的差异和经济发展的不同程度决定一个地区所采取的供应方式不同,要因地制宜,见好而行。总的来讲,在经济欠发达的边远地区,要扩大药品配送的范围,确保群众用药方便和安全有效,在经济发达监管力量较强的地区,要尽可能地缩小集中供应的范围,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让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目前,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难点在于农村最基层的医疗机构,由于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特殊关系,患者始终处于被动的消费地位,从而出现医疗机构制售假劣药品,擅自提高药品价格的现象。因此,政府和药监部门要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配送方式。农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要采取一元化集中供应方式。乡镇卫生院的药品集中供应要视其情况而定,可采取二元化或多元化的集中供应方式,因为乡镇卫生院毕竟属于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相对健全,且处于交通便利的地理位置,便于监管,多元化的供应有利形成竞争的局面,有利于平抑药价和改进供应方的服务态度。 四是要把握好就近的原则。就近选择配送公司便于当地药监部门加强对配送公司的日常监督和抽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源头上把住药品质量。就近选择配送公司还可以缩短供药的时间,降低配送成本,还可以避免由于供应不及时致使许多医疗单位大量存积药品,造成药品在保存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出现药效降低的现象。 五是要把握好择优的原则。实行集中供应对药品批发公司来说多少有利可图,不可避免会出现相互竞争配送权的情况。要全面考察公司的配送实力和企业的诚信度,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配送公司,药监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制定招标方案。公开招标条件,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人大、监察、卫生、药监等社会人士参与,确保招标的公正公平,在同等条件下辖区内的批发公司享有优先权。 总之,农村药品配送要因地制宜,不能一个模式一哄而上。确保药品的质量,保证广大农民的用药方便和安全有效才是我们开展农村药品配送网络建设的真正目的。(文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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